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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【单方私自授权传奇 wemade或引官司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提莫队长    时间: 2016-7-1 14:58
标题: 【单方私自授权传奇 wemade或引官司】
  韩国娱美德与盛大游戏之间的《热血传奇》版权纠纷日趋激烈,被卷入其中的另一个版权共有人韩国ACTOZ公司不胜其烦。昨日ACTOZ内部传出重磅消息,称ACTOZ高层正在讨论是否致函娱美德,商谈《传奇2》(即中国大陆的《热血传奇》)的版权归属问题。

          一位ACTOZ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人士透露,“虽然已经过去16年,但是在娱美德和ACTOZ仍然有不少人了解当年的情况。娱美德官网显示2000年2月公司成立,2000年8月《传奇2》测试,这其实并不准确,娱美德创始人朴瓘镐先生离开ACTOZ的时候,《传奇2》的研发其实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。”

          这位人士介绍,《传奇2》是ACTOZ1998年推出的初代《传奇》的正统续作,版权继承性明显,如果《传奇2》被证实是朴瓘镐在ACTOZ任职期间参与开发的项目,那么根据相关法律,其版权理应归属ACTOZ所有,版权共有的基础也将不复存在。据悉ACTOZ内部正在讨论是否以此为基础,就《传奇2》版权问题展开新的磋商。

          游戏圈里制作人离职非常正常,但离职后“带球跑”的情形就是凤毛麟角了,哪怕是被冠以“XX之父”头衔的知名制作人,也很难力抗老东家拿走心血之作的版权。1999年火焰纹章系列的制作人加贺昭三离开任天堂另立门户,纹章系列的版权就被任天堂牢牢扣在手里,而且在加贺昭三开发“纹章”同类作品《泪之腕轮物语》后,不惜将老臣子告上法庭指其侵权。国内类似的案例也不少,2004年盛大自己的《英雄年代》项目核心人员出走巨人,《英雄年代》的版权同样归属盛大,即便《征途》和《英雄年代》的渊源一目了然。

          这位ACTOZ内部人士表示,考虑到《传奇2》版权共有的现状极易引发纠纷,从源头上厘清权利归属非常必要,“虽然社内尚未统一拿回《传奇2》全部版权的立场,但娱美德单方面进行版权授权的行为应该停止,在此期间不排除法律手段的运用。”

          评论人士指出,娱美德授权中国恺英公司3年非独占《热血传奇》手游、页游改编权的费用为300亿韩元,这已经相当于娱美德近年来一个季度的全部营收,对缓解娱美德业绩不振的作用不言而喻。在此情形下,ACTOZ与娱美德的磋商估计很难产生成果,双方对簿公堂恐不可避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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